江阴周庄会员单位平台加盟 江阴周庄全国唯一运营中心(207号会员) 湖南华夏全国运营中心(187号会员) 北油所北京华泰恒通(BZ066号综合会员) 全国招商 冯经理 经济日报讯 (记者 曹力水 温济聪)在近日举行的中国证监会 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相关部委的大力支 持和配合下,截至8月底,原油期货相关配套政策已全部出台。 当前,证监会正按计划指导上海期货交易所及其国际能源交易 中心持续做好业务规则完善、会员招募、市场宣传培训和投资 者教育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相关工作完成后,上 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将择机开展原油期货交易。 今年6月26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 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 办法》),已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暂行办法》第二 条第四款“本办法所称境内特定品种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确定并公布”的规定,原油期货被明确为我国境内特定品种 。张晓军当时在发布会上表示,原油期货推出的相关准备工作 预计还需要3个月左右时间。 时隔两月后,在今年8月21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了《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标准合约(征求意见稿)》, 对原油期货交易的品种、交易时间、计价币种、交易席位申请 条件、原油期货合约交割等细节给予详细的规定。 根据征求意见稿,原油期货的交易标的为中质含硫原油,交易 单位为100桶/手,报价单位为元(人民币)/桶,合约交割月份 为36个月以内(最近1至12个月为连续月份合约,12个月以后为 季月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交割方式为实 物交割。 (联系我时,请告知从企业招商网看到的信息,将获得最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