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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之后是否可以与全日制劳动者一样享受带薪年休假?
保洁员王某先后在两家公司工作。两家公司都分别与她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她在第一家单位工作2年后,转入到第二家公司上班。此前在第一家公司上班时,她曾听同组的保洁员说安排带薪年休假的事情,于是转入第二家公司没用多久,她就向用人单位申请安排带薪年休假了,可是单位就是不同意。她想知道,像她这样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
答:企业职工能否享受带薪年休假与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作连续性及用工方式有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这里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是指职工在不同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况。“累计工作年限”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值得注意的是,企业职工的用工方式为全日制工作的,才能够享受带薪年休。
法律依据
《国务院法制办对〈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国法秘政函〔2009〕5号)
……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没有限定必须是同一单位,因此,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
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从事全日制工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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